奉新县罗胡氏诉状文书:该展品制于清末民初,长:29cm、宽:19cm。诉讼文书是一种正式的法律文件,用于记录涉及法律纠纷的事实、证据、主张和请求。其以正确为原则,以鲜明为旨归。本展品主要叙述了年七十五岁的老妇罗胡氏状告冤案未察、官员刁民沆瀣一气一事,体现了当时穷苦大众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