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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本部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因其在1954年颁布,故称其为“五四宪法”。毛泽东对这部宪法给予了高度评价,称其为“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五四宪法的出台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和国家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